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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闽卫人[2015]127号

时间:2016-09-24 19:06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lengke 点击: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卫人[2015]127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卫人[2015]127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和 福建省人力资源 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

计划生育委员会 和社会保障厅 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适应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切合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特点职称政策,充分发挥职务评聘吸引优秀人才下沉基层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人才支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5〕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范围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市、区)二级及以下各类医疗(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计生机构(以上统称“基层”,下同),从事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岗的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务评定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基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仍实行 “以考代评”的办法,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予以认定。
(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
在现行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基础上,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体系,即实行 “考评结合”办法,经专业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提交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应专业理论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评定。
1.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③积极承担医疗、卫生、计生及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
(2)学历与专业资历
①申报基层卫生系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中职学历,从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且现仍在基层受聘本专业工作满8年;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且现仍在基层受聘本专业工作满7年;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且现仍在基层受聘本专业工作满5年;
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且现仍在基层受聘本专业工作满4年;
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且现仍在基层受聘本专业工作满2年。
以上“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学历。
②申报基层卫生系列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后,且现仍在基层受聘本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基层卫生系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后,且现仍在基层受聘本专业工作满8年。
(3)专业理论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
基层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①全科医学类
在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临床诊疗、康复保健、社区护理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熟练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三级预防知识,以及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抢救与转诊能力;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病人,并对其进行长期跟踪随访;能正确识别、评价与干预心理行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康问题。具有一定的基层卫生保健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制定社区不同人群的健康计划,组织操作,并对全过程进行评价。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600例次病人提供防治与保健服务,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200例次。任期内每年完成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至少包含两类学科)。
②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能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辨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疑难的疾病、危急重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300例次病人进行系统诊治和健康管理,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较复杂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每年不少于5例;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至少为100例次病人进行系统诊治和健康管理,完成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转送工作每年不少于5例。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和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③内科系统
在内科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能掌握内科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掌握常用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做出正确诊断并及时安全向上级医院转诊;具有较高的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300例次病人进行系统诊治和健康管理,参与危急重症的抢救和较复杂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每年不少于5例;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100例次病人进行系统诊治和健康管理,完成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转送工作每年不少于5例。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④外科系统
对外科常见疾病、综合性危急重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作出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熟练掌握并完成本专业常规及急诊手术,具有较强的临床应变能力。掌握本专业一些中型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术者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100台(例)次,其中完成中型手术或较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工作每年不少于5台(例);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术者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50台(例)次,其中参与中型手术或较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工作每年不少于5台(例)。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⑤妇产科
掌握妇产科专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能独立处理妇产科常见疾病和危急重症,能独立完成接生、胎吸引术与产钳术、会阴侧切术与缝合术。作为术者完成如子宫切除、剖宫产术等妇产科中型手术。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术者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100例(台)次,其中完成中型手术或较复杂难病症处理每年不少于5台(例);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术者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50例(台)次,其中参与中型手术或较复杂难病症处理每年不少于5台(例)。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⑥口腔
具有较丰富的口腔科常见疾病和一般疑难病临床诊断治疗经验。能正确地判断常见复杂疑难病例,并能对复杂病例制订正确、全面的治疗计划并予以实施。在本专业范围内,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长或技能特长,有一定的门诊管理工作能力。从事口腔预防保健工作者须具有预防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且具备某方面的专长;具有设计、实施、统计、总结临床与群体预防、调查、健康教育等的中期或最终评价报告的能力。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处理口腔科常见疾病和一般疑难病平均每年至少300例(台)次,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每年不少于5例(台)次;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处理口腔科常见疾病和一般疑难病平均每年至少100例(台)次,参与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每年不少于5例(台)次。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⑦公共卫生
掌握系统的预防医学理论,三级预防原则及步骤;熟悉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检疫、隔离措施;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能力,能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熟练开展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健康教育,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评价;熟悉儿童免疫规划、学校卫生、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的判读及健康指导;熟练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每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⑧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
参与本专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具有丰富的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断治疗经验;能够为孕产妇及儿童提供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和儿童期的系统保健服务,对高危因素进行准确筛查和评估,能够为高危孕产妇和体格生长异常的儿童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治疗。能够熟练开展妇幼保健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进行妇幼保健相关公告卫生项目的实施、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完成上级和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每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⑨药学
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药学工作经验,了解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能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掌握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完成日常排班工作任务。
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能掌握4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完成日常排班工作任务。
任期内每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⑩护理
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掌握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掌握专科护理技能。能独立解决专科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能参与完成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
任期内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5次。
?医技类
较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能吸收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了解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
任期内每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1份。
基层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①全科医学类
在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临床诊疗、康复保健、社区护理等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能指导下级医生对主要慢性病进行三级预防和治疗、康复、处理;熟练掌握常见症状和疾病的诊断要点、处理原则与转诊,以及急症和危重病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抢救与转诊能力;能正确识别、评价与干预心理行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康问题。具有较强的基层卫生保健的组织管理能力。能指导下级医生制定针对社区不同人群的健康计划,组织操作,并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800例次(含指导下级医生开展)病人提供防治与保健服务,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500例次(含指导下级医生开展)。任期内每年完成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至少包含两类学科)。
②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熟练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能熟练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辨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疑难的疾病、危急重症有较深入的了解,并能指导下级医生进行正确诊断和处理;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500例次病人进行系统诊治和健康管理,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较复杂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每年不少于8例;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至少为300例次(含指导下级医生开展)病人进行系统诊治和健康管理,主持较复杂疑难病症处理工作每年不少于5例(含指导下级医生开展)。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和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③内科系统
在内科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能熟练掌握内科常见疾病的发病原理及其诊断、鉴别诊断要点和处理原则;熟练掌握常用诊疗技术、相关技能及常用药物的正确使用;能指导下级医生对较复杂疑难病症能做出正确诊断并及时安全向上级医院转诊;具有较高的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500例次(含指导下级医生开展)病人进行系统诊治和健康管理,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较复杂疑难病症的处理工作每年不少于8例;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平均每年至少为300例次(含指导下级医生开展)病人进行系统诊治和健康管理,主持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转送工作每年不少于5例。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④外科系统
对外科常见疾病、综合性危急重症有较深入的了解,并能作出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熟练掌握并能指导下级医生本专业常规及急诊手术,具有较强的临床应变能力。掌握本专业一些中型以上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较强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主持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主要术者(主刀医师)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200台(例)次,其中完成中型以上手术或较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工作每年不少于8台(例);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主持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主要术者(主刀医师)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100台(例)次,其中主持中型以上手术或较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工作每年不少于5台(例)。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⑤妇产科
熟练掌握妇产科专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能指导下级医生处理妇产科常见疾病和危急重症,能指导下级医生完成接生、胎吸引术与产钳术、会阴侧切术与缝合术。作为主要术者(主刀医师)完成如子宫切除、剖宫产术、卵巢良性肿瘤手术等妇产科中型以上手术。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主持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主要术者(主刀医师)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200例(台)次,其中完成中型手术或较复杂难病症处理每年不少于8台(例);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主持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主要术者(主刀医师)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100例(台)次,其中主持中型手术或较复杂难病症处理每年不少于5台(例)。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⑥口腔
具有较丰富的口腔科常见疾病和疑难病临床诊断治疗经验。能正确地判断常见复杂疑难病例,并能指导下级医生对复杂病例制订正确、全面的治疗计划并予以实施。在本专业范围内,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长或技能特长,有较强的门诊管理工作能力。从事口腔预防保健工作者须具有预防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且具备某方面的专长;具有指导下级医生开展设计、实施、统计、总结临床与群体预防、调查、健康教育等的中期或最终评价报告的能力。
任期内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主持处理口腔科常见疾病和一般疑难病平均每年至少500例(台)次,其中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每年不少于8例(台)次;其他基层机构申报人员主持处理口腔科常见疾病和疑难病平均每年至少300例(台)次,其中主持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每年不少于5例(台)次。任期内每年完成与以上复杂疑难病症相关的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⑦公共卫生
熟练掌握系统的预防医学理论,三级预防原则及步骤;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检疫、隔离措施;具有指导下级组织开展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能力,能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熟练掌握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健康教育,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评价;掌握儿童免疫规划、学校卫生、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的判读及健康指导;能指导下级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完成上级和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每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⑧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
熟练掌握本专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具有丰富的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断治疗经验;能指导下级为孕产妇及儿童提供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和儿童期的系统保健服务,对高危因素进行准确筛查和评估,能指导下级为高危孕产妇和体格生长异常的儿童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治疗。能指导下级开展妇幼保健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进行妇幼保健相关公告卫生项目的实施、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完成上级和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每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⑨药学
能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药学工作经验,了解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能熟练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掌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完成日常排班工作任务。
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能掌握5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完成日常排班工作任务。
任期内每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⑩护理
熟练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熟练掌握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掌握专科护理技能。能指导下级解决专科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能指导完成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
任期内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8次。
?医技类
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能吸收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较好地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掌握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
任期内每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2份。
(4)工作经历与能力
①申报对象每年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200个工作日。其中,在基层领导岗位上工作的申报对象,属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每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时间应达到90个工作日;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应达到120个工作日。
②采取业务面试的办法,了解申报晋升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的业务水平。业务水平面试主要围绕申报对象提交的年度专题报告和病案,考察其分析、综合、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康复,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申报基层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病案5份;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交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5份,专题报告须包括材料、方法、结果和讨论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资料。提交的病案和专题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署名确认。
(5)实践技能考试、继续教育及进修学习
①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其成绩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任期内参加援藏、援疆、援宁且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再加5分。考试成绩3年内有效(含文件下发前已取得的成绩)。
②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教育总学分须达到25分/人·年(I类学分不作要求),其中,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超过12分/年。
③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须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含县(市、区)三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本专业业务技能累计满1年(其中至少有1次的进修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他基层医疗机构申报人员,须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本专业业务技能累计满6个月(其中至少有1次的进修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申报时须提交进修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术论文 
申报晋升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学术论文不做硬性要求,仅作为评审参考条件之一。
(7)年度考核与医德考评
申报晋升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按各学历要求的聘任年限提交每个年度考核情况,且考核等次均应在合格及以上,同时医德考评均应在良好及以上。应结合个人绩效考核工作,依据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贡献等情况。
(8)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
申报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硬性要求。
2.评审办法
(1)评审组织
①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设区市按原体制共同组织实施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
②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的组成方式及评委的抽取办法,按原省人事厅《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闽人发〔2002〕115号)执行。评审委员会内设专业组,负责对相应专业申报人员的工作水平、能力、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评委会评审。
③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对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历和专业资历等基本任职条件,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晋升。评审结果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凡获得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者为通过,未获得通过者不再复议。
(2)申报评审程序
①申报对象按照相应职务任职条件的要求,提供经所在单位审核的相关材料。其中《申报评审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应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规定,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
②各设区市卫生计生、人社部门要对申报对象进行认真复核,并做好委托评审等相关工作。
3.相关规定
(1)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本实施办法参加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也可按照《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申报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根据本实施办法获得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颁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福建省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且任职资格仅限在基层有效。
(2)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得各类全科医生培训(包括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等)合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临床或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非全科医学专业的,若执业范围变更或加注临床全科医学或中医、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可不经同级转岗直接申报相应执业类别和范围的基层全科医学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类别为临床且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临床专业的,若执业类别和范围变更为公共卫生,可不经同级转岗直接申报公共卫生类别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任现职期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规定年限延迟申报:
①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为一般的,延迟1年申报;
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医德考评为较差的,延迟2年申报;
③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④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3年申报。
(4)基层援外医疗队员按照《关于援外医疗队员工资待遇、岗位聘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人〔2013〕110号),执行相应的优惠政策。
三、岗位设置与聘任
改善基层职称晋升空间,适当提高基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县(市、区)的二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2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15%。基层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任急需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设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实现与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机衔接
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现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有机统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办法由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仍按照《关于福建省卫生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执行。
(三)本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le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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