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省管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3]84号
湖北省卫生技术(省直管市)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拟通知开展2013年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关于报送2013年度省卫生技术(直管市)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直管市人社局(职改办):
根据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调整部分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批复》(鄂职改字〔2013〕1号)、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精神和省直管市卫生技术高评办工作安排,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省直管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2013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含医疗、药剂、护理、检验、预防、保健等专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需提供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没有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按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继续按照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为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市直城区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农村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不足一年的人员不得参加副主任医师申报。
(三)凡申报医师类、护士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对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不相符者,省直管市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四)未取得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省直管市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五)符合破格、转评、转评晋升、外语、计算机免试等情况的,均应按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三、报送申报材料的程序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将报送的评审材料、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统一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二)各单位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审核及公示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后提交至各直管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三)各直管市人社职改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
(四)未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各直管市卫生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材料,省直管市卫生技术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四、报送申报材料的内容
申报材料分为以下两类:
(一)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人签字的《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4、单位盖章的《单位公示证明》原件(见附件3)。
5、毕业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见附件4)。
7、《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1份(其他装袋)。
8、市直城区医疗机构申报人员无农村卫生工作机构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见附件5)。
9、任职期内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过的人员可复印《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结业鉴定书》。
10、任现职以来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材料的复印件。发表论文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封底;会议论文要求复印会议交流汇编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1-3张)。所有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1、任现职以来本人参与科研项目、专利材料的复印件。获奖科研成果要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登记成果及专利要有《重大科技成果证书》或《专利证书》的复印件;鉴定成果要有《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封面、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意见)、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科研项目内容简介的复印件;在研项目要有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立项文件的复印件。
12、任职期内相关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13、2011-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见附件6),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装订。
14、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见附件7)。
15、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不需要装订需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五份。
3、不需要装订的原件按上述装订部分顺序整理装袋。
五、申报材料其他要求
(一)申报承诺。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等真实准确。
(二)申报公示。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
(三)材料审核。为提高评审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各直管市人社职改部门要把好审核关。
(四)材料受理。2013年7月20日以前由各直管市人社职改部门统一交潜江市职称评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五)收费标准。高级职务评审费为每人30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附件1: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附件2: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式样)
附件3: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4: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
附件5:单位公示证明(式样)
附件6: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附件7: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