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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2-14 21:55来源: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lengke 点击:
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

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14年2月10日至2月19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并签名。已参加2013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需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14日至19日(逢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将相关报名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三)确认受理单位: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点:东区长江路70号中山市卫生局四楼,电话:88360803、88360658。
   二、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第1页:《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二)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三)第3页: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第4页:执业证书复印件。
   1.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报考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2.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
   (五)第5页: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六)第6页:其他材料。
   三、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报考者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二)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
   (三)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收费单(附件3)。
   (四)民营医疗机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报名材料需提交复印件(需验印)。
   (二)《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审查意见公章一致。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三)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资料顺序必须与《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上的顺序一致。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4月19日。考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19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下载:2014年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库 
   六、其他
   (一)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二)考试的有关事项请遵照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执行(附件1)。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25号)
   2.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人员名册
   3.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考收费单
   4.2014年度卫生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受理材料时间安排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月29日

抄送:市教育局。(责任编辑:le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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