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 关于报送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14〕151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中直驻冀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2014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安排,为做好今年高职评审材料的报送、审核和交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审核时间 10月20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报送地点 地点:省武警干部培训中心(石家庄市中华大街南顶头祥云国际售楼处左转50米至清水街,沿清水街南行至顶头右转后路北武警干部培训中心即到。市内可乘97路清水街南口下,也可乘13路尹泰二区下)。 服务台电话:13784331517 三、评审卷交接 各专业主管部门职改办务于10月25日将高职材料的接收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省职改办;11月10日上午9点到省武警干部培训中心,集中办理申报材料和数据交接、评审费收取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省直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时间报送高职评审材料和电子数据信息,一次性送达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1月10日到武警干部培训中心集中办理评审材料的送交各专业评委会工作,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2、按《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121号)对高职评审卷进行审查和整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报,确保质量。 3、根据财务要求,各报送单位提前缴纳资格审查费,按报卷数的80%计算,于报送高职材料时一并上缴省职改办。 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和省直各部门职改办报卷后对本地本部门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汇报,包括全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今年职称申报推荐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和问题、建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今年岗位超空岗情况,申报推荐数量的确定、审核情况,采取的打假措施,公开、公示情况等。 附件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省直各部门高职评审材料报送审核时间安排表 2014年10月9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省直各部门高职评审材料报送审核时间安排表
注:各市20号、22号报卷,提前一天报到。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