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高级职称考试网(www.51gaoji.com)

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网

各地

动态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贵州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湖北 广东 海南 四川 云南 内蒙古 广西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全国

广州考点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计划

时间:2012-02-10 12:01来源: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网 作者:lengke 点击:
2012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18号)的精神,广州地区(含省属单位)报考人员均在广州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2012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18号)的精神,广州地区(含省属单位)报考人员均在广州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计划通告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2012年4月21日。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作答。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二、参加考试对象

符合申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历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2年度实践能力考试。

 

三、考生网上预报名

本考试实行考生网上预报名,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2012年2月15~2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有关书面材料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四、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

(一)各报名点分工及受理报名对象

1.设置为独立报名点的省属单位、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单位:受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报名确认;

2.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报名点:受理属下各单位及属地社会医疗机构申报人员报名确认;

3.不设为独立报名点的其他省直、市直单位,可收集本单位申报人员报考材料并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本考点办公室(荔湾区西华路534号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期限

2012年2月16~24日(周六、日休息)。各报名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名确认日程。其中,本考点办公室接受其他省直、市直单位报名确认的时间定为2月20~24日。请各单位、考生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恕不再受理。

 

(三)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

1.《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查)后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验印)。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复印件(需验印)。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验印);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需验印)。

4.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并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复印件(需验印)。

5.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书面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个人申请及情况说明连同报考材料一并上交。

 

五、各报名点上报材料至考点的时间

2月28日前。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考生将被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报考材料直接报省卫生厅。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于4月17~20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二)考务费:每人100元。各报名点或有关单位来考点缴费的,可通过刷银联卡方式完成。

(三)未尽事项,可直接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1084245,联系人:罗远光、殷丽丽。

特此通知。

  下载:2012年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模拟练习版

  附件:1.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3.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申报人员汇总名单(附件下载)

附: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18号)

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责任编辑:lengke)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在线客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