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高级职称考试网(www.51gaoji.com)

医学高级职称考试网

各地

动态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贵州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湖北 广东 海南 四川 云南 内蒙古 广西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全国
2020年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20年卫生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分数线
医学高级职称考试内部押题密卷
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用书

关于调整完善广东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4-08-05 22:52来源: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网 作者:lengke 点击: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粤人发〔2007〕120号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粤人发〔2007〕120号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一)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二)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三)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五、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既往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符的,按本文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

广东省人事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分布更为广泛,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外语能力也得到明显提高,但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改革完善外语测试办法,改进测试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科学、客观、便捷的外语应用能力评价服务,为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人才服务。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4、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3、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三、分级确定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人事部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并认真做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工作。

人 事 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lengke)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在线客服
推荐内容